《虞仲通判以溪聲名軒約同賦》詩文原文
【詩原文】
山根出泉瀉鳴玉,上有蒼崖擎佛屋。
無風水石自撞觸,不盡潮音發寒谷。
宰官不是雲間陸,舊識南泉生處熟。
當軒大榜與名目,平地重翻偃溪曲。
曲中時轉三妙語,一一聲音談佛祖。
喧豗噫視十方鼓,萬壑風雷送煙雨。
此聲不屬聞中取,六鑒相攘竟誰主。
後來紛紛何足數,五乳峰頭曾賺舉。
山翁有耳百不聞,團蒲曲幾窮朝昏。
何時沿溪掬寒綠,掃葉煎茶睡初足。
問宋朝 古詩 《虞仲通判以溪聲名軒約同賦》 的作者是誰?
答宋朝 詩文 虞仲通判以溪聲名軒約同賦 的作者是 李彌遜。
問詩句 山根出泉瀉鳴玉 下一句是什麼?
答山根出泉瀉鳴玉,上有蒼崖擎佛屋。
問李彌遜 的 虞仲通判以溪聲名軒約同賦 是哪個朝代的詩?
答李彌遜 的 《虞仲通判以溪聲名軒約同賦》 是 宋朝 的詩詞。
問詩句 山根出泉瀉鳴玉,上有蒼崖擎佛屋 出自哪首詩?
答山根出泉瀉鳴玉,上有蒼崖擎佛屋 出自 宋朝 的詩 《虞仲通判以溪聲名軒約同賦》。